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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入职22天了,还在实习期,给公司提了离职,但是老板不同意,而且还言语威胁,辱骂我。还在公司群里威胁,辱骂。这种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纠纷
2024-04-16 19:40: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以口头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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