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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去面试 当天办理了入职 贵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拿我身份证做复印 还已代付的形式要求我付598元作为买工服的钱 我能要回来这笔钱嘛?不给我属于违法行为嘛?

劳动纠纷
2024-05-02 10:06: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公司的要求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稽查部门举报
  • 法律分析:给别人干活钱要不回来的办法如下:
    1、协商调解;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走仲裁的程序,需要提供劳动的证明材料,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只需要有证明人就可以;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就是说,先通过仲裁机构,如果有一方通过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这样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最后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对方再不给,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这样就保证能要回钱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工钱要不回来且没有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还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向其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给别人干活钱要不回来的办法如下:
    1、协商调解;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走仲裁的程序,需要提供劳动的证明材料,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只需要有证明人就可以;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就是说,先通过仲裁机构,如果有一方通过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这样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最后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对方再不给,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这样就保证能要回钱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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