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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适跟领导申请换岗,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16 09:52: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换岗位领导不同意,这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找时间和领导协商。除非有必要的情况,领导是不会强制变换你的工作岗位的,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离职,理由是非本人意愿调动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或者提前三十天告知你,就是暗示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赔多一个月的工资。直接找老板就可以了,让他明白这条规定,要是解决不了的话,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 员工不同意调换岗位,主要原因还是出自领导管理出现了问题。在与员工提出调换岗位时,沟通方法方式不恰当,致使员工本来已有的抵触心理被强化,最终激化出强烈的抗议不服从。实际上可以说这是成功领导的必修课程,通过多方面,深入了解职工心理与需要,结合适当的讲解与沟通,一般员工都会服从安排,但存在个别职工坚持抵触也属于正常范围。
    但若大部分职工产生不满意的状态,作为领导就应该重视自己施行的计划或方案了。所以作为领导不仅要了解员工,还要有平衡员工各种心理与情绪的能力,和调和众口味的能力。员工如果坚决不同意,自己可以申请离职,算是一种方法,但应该不是最优解决办法。
    最优解决办法是双方能有效沟通,适当的承诺或退让。领导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员工学会说服自己和让自己勇于尝试改变,学会与适应在变化中工作。
  • 公司要换岗员工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换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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