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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们四个月没发工资了,现在要求我们自动离职或者调往不熟悉的部门算不算被破离职

劳动纠纷
2024-04-17 23:07:0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公司拖欠工资并要求员工自动离职或调往不熟悉部门的情况,这可以被视为一种逼迫员工离职的手段。虽然公司可能没有直接解雇员工,但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实际上是在给员工施加压力,迫使他们离开。
    首先,公司拖欠工资四个月是违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时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其次,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离职或调往不熟悉部门,可能是为了规避支付赔偿金或解雇费用。这种行为不仅不公平,而且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接受公司的要求。
  • 你好,你们可以以此为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可以以拖欠工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发工资,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维权
  • 你好,算被迫离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 本身不发工资,就可以被迫离职。
  •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什么情况z
  • 你好,您跟公司协商过了吗?
  • 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 自动离职不是被迫理智
  • 法律分析:离职后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公司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情形还包括公司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不缴纳社保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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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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