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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但工厂以不到工期为原因扣除一半的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4-27 19:16: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离职时工厂以不到工期为理由扣除一半工资的做法通常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追问:已经提前七天提交离职单,而且签了三份合同,一份劳务合同一份劳动合同一份新员工入职协议书,然后现在离职发工资说按员工入职协议书发工资,还要扣总工资百分之三十
    解答:建议你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要按照入职协议书发工资,以及为什么要扣除30%的工资。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这边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了吗,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扣掉工资不合理,就业自由。
  • 基本情况说一下 提供专业帮助
  • 您好,这个扣除是不合理的呢
  •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罚款,但是不能随便罚款。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公司或员工一方提出。如果任何一方都没有明确提出,即便员工直接不来上班,也不代表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只能将员工旷工三天定义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然后再以此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临时工被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不合理,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可以申请离职,正式员工提前30天可以申请离职,所以跟扣除工资没关系,工资恶意扣除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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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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