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寻求调解。
2、向施暴者所在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家庭暴力庇护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
5、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察制止暴力并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法律依据:《告诫书》。
6、成员所实施的暴力侵害都是家庭暴力。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
延长)。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7、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家暴的相关证据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并争取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