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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书还没下来,人员是属于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社保是由哪方续交?

劳动纠纷
2024-04-12 15:35:5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员工同时与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存在关联,但他们的正式雇佣关系通常只与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建立。当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工伤认定书尚未下发时,该员工仍然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员工。
  • 你好,什么时候受伤的呢?是否有住院治疗?可以详细说说这边有关受伤的具体情况,我是潮汕本地律师,如有疑问,欢迎交流
  •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尽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但他们的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劳务派遣公司
  •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至用工单位工作,因此派遣单位才是用人单位,
  •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你好,这边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你好y,这边为您转接人工客服


  •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待遇与一般劳动者的待遇一样。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定残的,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的工伤成立条件予以认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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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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