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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了20年,现在公司跨区搬迁,我不想随迁。公司提供了班车,交通补贴,和住房。住房距新厂有35公里。今天公司通知我去新厂上班,请问怎么回复他

劳动纠纷
2024-04-12 15:12:14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请确保您已经认真考虑了搬迁对您个人和职业发展的影响,并权衡了利弊。同时,与公司进行坦诚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决定,以便公司能够做出相应的安排。
  • 详细描述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2。公司提供了班车,交通补贴,和住房。住房距新厂有35公里。今天公司通知我去新厂上班,请问怎么回复他
  • 跨区搬厂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年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同区搬厂一般是需要服从安排,否则解除劳动关系无赔偿或者补偿的
  • 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搬迁属于变更合同的情况,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 面对公司的跨区搬迁通知,您如果不想随迁,可以礼貌而坚定地表达您的决定
  • 您好,公司搬迁不想去可拒绝,给领导说明不去原因即可。
  • 你好,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赔偿的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出解决方案。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直接拒绝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的
  • 你好 这边建议你直接劳动仲裁
  • 您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的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搬迁到离原地不超过20公里的地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而解除的,用人单位要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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