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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干了三年,年龄五十四就超年龄不让干了吗?

劳动纠纷
2024-04-11 14:04: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益岗三年后一般不能继续签订公益岗位的合同,可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公益性岗位干了三年,年龄五十四就超年龄不让干了吗?你好,问单位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相关材料进行起诉
  • 您好,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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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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