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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帮我分析下我前单位发工资的方式合不合法。我们是每个月的26号到下个月25号是一个月的考勤周期。我是19号辞职的,在职时间是26号到19号。每个礼拜的礼拜一休息一天。然后他们这个月给我发工资只发了19天。他们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基本工资÷26.08×19得出来的就是应发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4-10 23:07: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前单位的工资发放方式是不合法的。按照你的描述,你的考勤周期是每月 26 日至下月 25 日,共 30 天。而实际上班时间为 26 日至 19 日,共 24 天,包括四个休息日。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不计算在工资内,因此你的实际工作天数应该是 20 天。
  • 被除数应当是22天才对,理由是休息一天证明加班了一天,照理说要付加班费呢啊,各自退一步,按22算才公平
  • 您好,依据双方之间合同约定办理
  • 法律分析:单位什么时候发工资,没有统一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和银行协商确定发放日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员工工资往往有很多因素,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等变动很大,所以要根据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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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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