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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四天,合同签了一半,认为不合适,不让去了,四天的工资也没有

劳动纠纷
2024-04-15 16:29:4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即使只工作了四天且合同未完全签订,您仍然有权要求支付这四天的工资。因为您已经提供了劳动,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 你好,工作四天,合同签了一半,认为不合适,不让去了,四天的工资也没有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发生了劳动关系就需要给予对应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立案处理
  • 你好!可以要求结清工资的
  • 方便具体沟通一下细节
  •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但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不能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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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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