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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病丧失部分劳动力公司要辞退本人,怎样拿到更多补偿

劳动纠纷
2024-04-07 17:3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此外,由于您因病丧失部分劳动力,这可能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公司辞退员工是要补偿的。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经济补偿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1、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因该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补偿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方工资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因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被辞退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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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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