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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3年,现公司经营困难,原岗位工作量减少,公司一次性降薪3000多,且要求负责原岗位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其他岗位工作,是否可以申请被迫离职,要求补偿

劳动纠纷
2024-04-06 11:03: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经营性的裁员的话是可以求进进步如果公司经营性的裁员的话,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有劳动合同吗?社保有没有交?
    追问:有合同,有交社保的。但是要求增加的工作是没有的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公司降薪,想要拿到离职补偿,必须现要确定公司降薪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降薪行为不合法的情况下,员工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公司克扣工资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通常的维权手段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降薪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降薪均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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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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