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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这个厂里不适应,上班不够十天厂里说工资只给百分之六十,

劳动纠纷
2024-04-02 18:44: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
    1.不论工作几天,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了,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
    1、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大家应该先选择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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