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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男方母亲的名字以及女方的名字,这种离婚后怎么判房子去留

婚姻家庭
2024-04-06 09:26:19
共有23位律师解答
  • 要查看房产证上的具体登记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明确注明了男方母亲和女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这将直接影响房产的归属判定。按份共有意味着他们各自拥有房产的一部分,而共同共有则表示他们共同拥有整个房产。
    要考虑出资情况。由于是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他们可能会主张对房产的所有权。然而,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她在房产的购买、维护或增值过程中有所贡献,例如通过支付部分费用、参与房屋装修等方式,那么她也有可能获得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 有约定双方各自的财产份额吗,如果有,属于女方部分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无法达成协议的,您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如有分歧可以电询。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这个费用是比较低的,而诉讼离婚就是要去法院进行离婚,至于诉讼费多少,就要看您有无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需要对方同意,起诉离婚就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时,让法院判决离婚而提起的。

    至于能不能离婚,能不能争到孩子抚养权,主要是看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房,法院会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如证明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您好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 离婚房产分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你好,这房子是男方母亲和女方的名字,离婚判不了
  • 你好 你这边具体想法是什么 想要争取这个房产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是有可能要求去进行分割房子的
  • 您好,婚前买房通常按照出资情况来判。
  • 名字是婚后加的女方 还是婚前加的呢
  • 上午好,这个是可以帮助婚姻财产纠纷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处理的 的
  • 这个要取决于你们的结婚有多久了。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财产的问题
  • 看具体有什么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 你好,可以分女方名下的份额的
  • 你好,具体看是否全额购买
    追问:是男方父母全额购买的
  • 你好,这边是可以处理纠纷
  • 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就算这个房子在婚后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也不能算是男女共有只能算是男方的房产,女方离婚也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是婚后父母帮忙出首付,夫妻共同还款那么将来离婚,谁出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只能获得当年还贷款时支出的相应现金,然后按照婚后支付的比例分配,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算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算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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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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