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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南方父母全款买房 写的儿子和媳妇名字 如果离婚 房子怎么分

婚姻家庭
2023-07-27 13:18:2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果是 父母全额出资为自己子女一方购买的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该房产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无权分割。
  • 这种情况应该是剩余的,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婚前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有女方的份额。
  • 婚前写双方名一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 不好意思,刚刚在忙,方便一会儿电话吗?
  • 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分割。
  • 你好,这个的话是要可能少分
  • 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拥有,而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双方协商一致后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则归双方共同拥有。婚前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购房离婚分割如下:如果是婚前自己父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是登记在自己的名字下面,可以视为父母对于自己的单独赠与,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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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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