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男装销售员 在原店铺工作两年半之久 原老板转店面给新老板 然后把我给裁员了

劳动纠纷
2024-04-02 14:40: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 你好,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是怎么发的?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你好,如果你对裁员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那可以要求该单位按照工龄加倍赔偿。
  • 您好,具体情况进一步和您了解。
  • 你好 可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需要赔偿员工。老板因卖厂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合法裁员的方式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