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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车位,过了保质期,顶部漏水,归谁修

房产纠纷
2024-04-01 15:16: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没有合同约定,现在产权是你们需要自行维修
  • 您好,由车位所有人进行维修。


  • 法律分析: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车位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造成车辆损失的应找第一责任人开发商,如果服务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无条件处理车库漏水问题,并赔偿车辆相应的损失;
    2、如果服务质保期已过,那么受损车主只能自费维修车辆;
    3、漏水问题可找物业,物业对结构问题漏水可经业主同意后,启动公共维修基金对地下车库漏水进行维修。
    物业的职责有哪些
    1、物业维修管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
    4、物业管理安全,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小区车位漏水造成车漆受损,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
    1、一般造成车辆损失的应找第一责任人开发商,如果服务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无条件处理车库漏水问题,并赔偿车辆相应的损失。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此应该是施工单位负责。
    2、如果服务质保期已过,那么受损车主只能自掏腰包进行维修车辆;
    3、但是漏水问题可找物业,物业对结构问题漏水可经业主同意后,之后经过同意可以启动公共维修基金对漏水的车库漏进行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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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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