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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妇谁拥存,如果子女户口在太城市,宅基抱归谁拥有

继承
2024-03-29 14:38: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在农村,父母去世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私人财产。
    当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如果子女的户口仍在农村,他们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并享受相关的权益。但是,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他们仍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过,城市户口的子女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不能对老房子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等。
    另外,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损毁,那么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因此,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如果他们想要保留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需要确保宅基地上有可继承的房屋,并且定期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修缮。
  • 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子女可以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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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 我国农村遗产继承中,宅基地继承很常见,下面我来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个人出资在宅基地上建造居住的房屋,在其死亡后成为遗产,继承人均有权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一旦作为遗产被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也被继承,无论继承人是否本农民集体成员,也无论作为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继承人是否已有宅基地,均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而成为被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在此是宅基地使用权存续的依托,一旦房屋灭失,房屋所有权即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消灭,则农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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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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