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开药,但有的药他我的是过期的,我已经吃了一瓶了,今天才看见,这个应该怎么解决
-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你在购买药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及保存方法。并定期清理家中的药品,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
-
如果有发票可以核对购买时是否过期,如果过期构成欺诈,可以要求十倍价款赔偿。如果因此造成身体健康损害,可以要求加倍赔偿。
-
吃了过期的药,首先要观察有没有不适的症状,如果没有不舒服的症状,那就可以多喝水,暂时观察。
-
市民买到过期药品,可以向属地的药监局进行投诉,药监局执法人员会依法对药店进行处罚。
-
你好,要求医院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保留证据,向医疗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
您好,可向卫生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
你好!可以向要药店反映情况的
-
你好,保留相关的证据可以起诉
-
您好,哪里开的药开的是什么药
-
下午好,是可以到药监举报的
-
你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t
-
你好,可以去药监局投诉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属实,这关系到病人的治疗,过期药可能反而对疾病不利,该追究医院法律责任,但应该先到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追究医院的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起诉,保留好证据
-
查看全部1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