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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因血热皮肤痒去诊所,医生也说是血热,打了一支屁股针和三瓶输液,后面开了三天药,回到家吃完饭后吃药准备吃药时发现有一盒颗粒是过期的。那盒过期药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我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
2023-06-06 10:03: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求诊所更换未过期的药物。损害赔偿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如果属实,这关系到病人的治疗,过期药可能反而对疾病不利,该追究医院法律责任,但应该先到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追究医院的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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