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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临时工干了27天被辞退,他说扣我一块钱单价

劳动纠纷
2024-03-28 10:19: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当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些法律,员工被辞退时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通常与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相关。对于您这种工作不满半年的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随意扣薪资,可到所在地人社局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 你好,这边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工厂辞退员工一般不得克扣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天数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足额给付,但若因劳动者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厂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责令支付赔偿。
    《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急辞工扣工资的规定包括: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合法辞退规定包括: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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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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