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买到翻新机 没有联系方式

损害赔偿
2024-03-23 14:18: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侯。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 法律分析:买到翻新机属于合同履行瑕疵,属于违约行为,可可以要求对方更换手机;如果更换后还有其他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