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寒假工工资被拖一个月了,现在又说要等下个月再发

劳动纠纷
2024-03-23 16:42: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 拖欠工资是不可以的,也是违法行为。
    一般发起流程都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走司法途径。
    第二步就是去劳动监察委进行举报,投诉以后,他们会打电话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情况,然后进行回复。
    而且要发整改通知书。
    至于劳动仲裁委,这是经历讨薪的必然过程,仲裁委接手以后,出了结果或者你申请不仲裁,去法院也可以。
    一般仲裁委案子比较多,说不一定赢也都是官方托词,毕竟仲裁时间好多都过半年。
    但是只要欠工资,不管什么理由,都只有胜利不可能输。
    事实摆在眼前,前提就是你要收集好相关证据。
    相信司法机关的力量,被拖欠工资的人都应该被善待。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