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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请问离婚后房子卖不掉走法律途径分割一方主张要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婚姻家庭
2024-03-23 17:31:5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个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因为分这个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因为分割的基础已经是离婚了
  • 另一方不同意又不要房子的话,一般法院也不采纳。
  • 你好 这个可以直接去起诉做分割
  • 您好房屋问题可以帮你


  • 法律分析: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的,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经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一方不同意卖房子的,可以由该方取得房子所有权,再给予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对房子的分割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房子的分割问题作出相应的判决。
    一方不同意卖房子的,人民法院会将房子的所有权给该方,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最后再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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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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