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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已经超过60岁,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事情受伤,拖货时在车辆发生意外,货车后人员收到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该怎么样获得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3-27 13:23:0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超过60周岁的工作人员,由于已经退休不能构成劳动者,因此其一般不能按照普通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途径来主张工伤赔偿。 超过60周岁的工作者,可以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您好,既然伤者已经超过60岁,那就不能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 您好,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可以申报工伤认定。
  • 您好,请问伤者有退休金吗?是专职工作吗?
  • 工伤要去申报工伤认定?伤情怎么样
  • 可以 是你这边责任还是对方呢
  • 你好 可以 去劳动局劳动仲裁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属于工伤,收集好接受公司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证据和在完成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据,还有劳动关系证据,去申请工亡认定。
  • 当职工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导致受伤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发生工伤之后当事人所花费的医疗费,是可以申领赔偿的,赔偿金额依据实际的花费情况而决定,并且需要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当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帮忙垫付相关费用的,职工个人或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金后应当予以偿还。
    另外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相结合。事故责任主要包含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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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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