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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物业合同要通过业主大会通过吗

合同纠纷
2024-03-20 09:11: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上述法律并没有规定要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因此,我认为不需要大会通过,但选聘的物业公司必须通过表决。
  • 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一般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盖章生效。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可见业主委员会才是当事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1、系业主共有,需业主大会通过。

    2、收费,需物价局批准
  • 物业合同是和业主委员会签,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物业服务有哪些
    1、公用设施管理,对小区内公用设施的管理,通讯、邮电、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
    2、治安管理,物业公司要做好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以及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交通车辆管理,房屋所在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同样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
    4、其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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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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