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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离职了,3月份了还不让走

劳动纠纷
2024-03-19 09:28: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试用期满以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不需要经过批准
  • 法律分析: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
    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个人提交辞呈报告分三种情况:
    1.一般一个月后可以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个人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辞呈报告,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这时个人便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个人承担相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递交辞呈以后不可以马上走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后才可离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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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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