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昨天在领导的引导下,签署了降薪协议,我现在后悔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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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因调岗降薪资问题引起争议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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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签署该协议且内容无重大误解或欺诈情况,通常情况下很难撤销。但如果存在违反劳动法、强迫签字等问题,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或者寻求律师帮助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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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签署该协议且内容无重大误解或欺诈情况,通常情况下很难撤销。但如果存在违反劳动法、强迫签字等问题,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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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后悔药了,你可以试试赶紧发一个函件,表示撤销同意,要求执行原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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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情况,来电于律师沟通解决方式,仲裁或其他合法维权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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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事情自己签的协议,自己要承担不利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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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已经签署了协议就是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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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已经签字的,降薪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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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就降薪事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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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降工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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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没有赔偿。降薪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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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降薪后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注意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可能视为同意降薪。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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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