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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轮岗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4-03-16 22:54: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或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约定的?
  • 您好,您可以根据合同拒绝。
  • 法律分析:
    1、教师不去轮岗会被开除。
    2、教师需要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如果不执行的话,会被学校辞退。
    3、晚自习或者早自习的轮岗是很常见的学校教学计划之一,都是强制执行的,除非有特殊原因,才能申请不去。
    4、教师都会和学校签订合同,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拒绝调动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未与劳动者协商转岗的,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补偿,由劳动者自主选择,其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拒绝调动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未与劳动者协商转岗的,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补偿,由劳动者自主选择,其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岗位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无权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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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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