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二本大学的学生 现在面临着被学校强制实习的问题 否则将会扣押毕业证与学分 想咨询

劳动纠纷
2024-03-13 22:2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国家要求,学校是无权扣押学生毕业证的,若有扣留,那便是违法行为,可向当地教育局进行申诉,若是学生自己本身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学校可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行归还义务、赔偿损失等。如学校仍扣押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
    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法律分析:学校扣押毕业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其不享有合法的扣押权,遇到扣押毕业的情况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法律分析:班主任扣留毕业证属于犯法行为。毕业证书是证明学生已按国家要求完成学业,并经过考试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准予毕业的证明文件,校方或老师无权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书。
    如果学生因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学校可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行归还义务、赔偿损失等。如学校或老师仍扣押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
    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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