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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培训时领导说如果对工作岗位不满意可以有一次调动的机会,但今天晚上领班跟我说让干两天我不满意的岗位说会有人来换你,可后脚就跟组长说要是她干不了这个岗位就让她直接走,这属于什么法律法规

劳动纠纷
2024-03-13 10:1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板让走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无权擅自改变劳动者的岗位和待遇,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继续变更,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换岗位领导不同意,这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找时间和领导协商。除非有必要的情况,领导是不会强制变换你的工作岗位的,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离职,理由是非本人意愿调动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或者提前三十天告知你,就是暗示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赔多一个月的工资。直接找老板就可以了,让他明白这条规定,要是解决不了的话,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 法律分析:老板让走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无权擅自改变劳动者的岗位和待遇,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继续变更,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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