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场子有劳动合同,但是去年十一月份放假,今年3月一号又复工复产,以前所有的工人都去上班了,现在留下我们四个人没有通知,后我们找场了,生产部回应用不着,回家等待通知,请问我们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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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也可以不做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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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用工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存在争议的可在用工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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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