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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不愿意去的。需不需要写辞职报告的?

劳动纠纷
2024-03-12 14:17:4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如果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您 好,如果写了辞职报告可能拿 不到赔偿
  • 不需要的,应该是公司出具书面文件S
  •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经济补偿
  • 你好,这边根据签订的合同判定的
  • 你好,工厂搬迁地址是否跨市?
  • 你好,我会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 法律分析:这要看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厂子搬迁,提供了班车或者有其他措施来保障员工上班,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什么都没有,这属于工作条件发生了转变,可与厂子协商,协商不能则解除劳动关系,厂子给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伤员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厂如果搬迁至区域外,员工因为搬迁问题辞职,应该得到N+1的赔偿,如果还在区域内(合同约定的地区),那么辞职,属于自己辞退,没有赔偿。
  • 工厂搬迁,不愿意去的。工厂要支付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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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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