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试用期三个月内请假了几天没有提前说但是隔天就说了公司同意,然后被以此为由说不适合辞退了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3-12 16:53:25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补偿金。
  • 这个是不合理的,方便沟通一下
  • 公司辞退理由不合理。需要补偿
  • 您好,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呢
  • 你好!可以找劳动部门反映的
  • 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 您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有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吗
  • 你好,我们可以帮您仲裁
  • 公司要在试用期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还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过错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只需要向劳动者说明辞退原因即可,不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试用期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合法。除试用期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可以说下细节帮到处理的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