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孕6个月,但是公司要倒闭了,由新公司接手,原公司给与两种方案,1是赔偿n+1,2是继续任职,但是新公司会等我孕期结束后辞退我。但是原公司我有6年工作时长,新公司接手后重新计算工龄,再辞退我我损失很大

劳动纠纷
2024-03-11 09:40: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新公司全盘接受原公司的权益,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强行解除应当承担二倍的经济补偿责任。
  • 你好,公司已经在走破产清算流程了对吗?
  • 怀孕被公司辞退,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是因本人具有重大过错而辞退的,则没有赔偿,也没有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是依法辞退员工,但是符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则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员工本人犯了重大过错的,则没有赔偿金,也没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被辞退,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因员工具有重大过错而辞退的,则员工不能向公司提出上述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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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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