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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妇女节放的这半天假属于法定节假日吗

劳动纠纷
2024-03-08 09:33: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不是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三八妇女节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日,根据中国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270号)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
    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不过似乎现在各企业对于部分公民节日放假的意识并不强烈,据了解,《劳动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三八”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假期是指国家规定的以纪念某些特殊或事件的假期。根据2007年国务院最新修订的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270号)的规定,我国的法定假期分为三类: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还有一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假日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同时,由于3日出现法定假重叠情况,将中秋节假调至6日,因此6日应当视同为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3倍计算。


  • 法律分析:法定节假日请假,是包含在请假期间的。
    法律依据: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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