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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在火锅店当服务员,做了二十多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年后与同事闹矛盾了,提前打卡下班,然后店长把我辞退了,说要扣我三天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3-13 15:00: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的乖乖,这火锅店有点不地道哦。你在火锅店工作了二十多天,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和火锅店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你和同事闹矛盾,提前打卡下班,这是违反火锅店规章制度的行为,火锅店有权对你进行处罚。但是,火锅店不能以此为由扣除你三天的工资,因为这是你的劳动报酬,火锅店无权克扣。你可以向火锅店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如果火锅店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有惩罚性赔偿。至于你提前早退或无故旷工被扣三天工资,是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只要没有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法律是尊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 你好,如果没有制度扣钱并辞退,火锅店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不合法,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 你好,随意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维权。
  • 你好,可以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
  • 建议你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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