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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摩托车,已多年不用了,后就卖给了收废铁的人,行驶证已丢失,怎么注销?

损害赔偿
2024-03-07 10:39: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丢失很多年了,注销的,拿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报案证明,去当地车管所办理。
    1、摩托车丢失请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2、摩托车牌照丢失的话,请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后由派出所出具车车牌丢失证明,到交警部门的车管所补办。
  • 摩托车注销的方式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业务受理窗口,审查资料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摩托车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摩托车注销需要以下手续:
    1、带上所需证件。
    如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摩托车号牌;
    2、根据销户情况,进行补办证明材料,如丢失、灭失证明、被盗车辆证明、已卖废品证明等;
    3、如果车辆还在,直接忽略第二步,带上所有资料去车管所,说明情况,填写报废、注销申请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 车辆卖废铁后销户的方法如下:当事人应当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动车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等相关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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