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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报废了,我要销户,登记证书也丢了,摩托车驾驶证也销户了我该怎么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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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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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资质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第二、提交材料到待报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车辆牌照、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
    持上述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均有一套相应完整的理赔系统进行处理,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计算理赔的金额。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根据待报废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 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说摩托车和这些证件都丢失了,凭着报案回执和身份证去当地车管所报废,
  • 法律分析:摩托车报废需提交一下文件:
    (一)机动车拍卖中心出具的缴纳中标费用的收费收据(可复印件);
    (二)金属回收公司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行政证及能完整反映机动车历次过户信息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注:登记证书第一栏需包括当初参加入城证拍卖的车主的名字及身份证号);
    (五)新车的合格证及复印件;
    (六)现任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带入城证得两轮摩托车已过户,再报废更新后办理入城证时,若现任车主不能完整反映机动车历次过户信息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时,还要提交:当初参加入城证拍卖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反映历次转买情况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该摩托车历次过户信息的“关于机动车登记信息的复函”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摩托车报废办理注销手续如下:
    1、带上销户所需的证件。如本人的身份证、摩托车的行驶证、摩托车的驾驶证、摩托车的登记证、摩托车的号牌;

    2、根据销户的具体情况,进行证明材料丢失或者灭失的,应该进行补办;
    3、带上所有的材料,去到车辆管理所,说明具体的情况,填写报废和注销的申请单;
    4、车辆管理所审核通过之后,拿着送车的报废单,去到摩托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回收企业会返还摩托车报废的回收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摩托车报废需提交一下文件:(一)机动车拍卖中心出具的缴纳中标费用的收费收据(可复印件);(二)金属回收公司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四)行政证及能完整反映机动车历次过户信息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注:登记证书第一栏需包括当初参加入城证拍卖的车主的名字及身份证号);(五)新车的合格证及复印件;(六)现任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入城证得两轮摩托车已过户,再报废更新后办理入城证时,若现任车主不能完整反映机动车历次过户信息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时,还要提交:当初参加入城证拍卖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反映历次转买情况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该摩托车历次过户信息的“关于机动车登记信息的复函”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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