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做工伤认定,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 病历被公司拿走了,已问过医院 不给拉第二份病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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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拒绝为你进行工伤认定,并且拿走了你的病历,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并可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没有过错,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对你的工伤认定给予支持。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这个问题,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他们将会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
寻求医院协助:尽管医院已经告诉你他们不能提供第二份病历,但你可以尝试再次联系医院,并说明你的情况。你可以请求医院提供一份病历的副本或复印件,或者向医院咨询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获取病历信息。
自行收集证据: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尝试自行收集证据来支持你的工伤认定。你可以收集与工伤有关的照片、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据,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提供这些证据。
无论你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更多的损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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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公司方协商不好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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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公司拿走?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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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你好 劳动仲裁时间长 可影响工伤认定时间的结果 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直接请律师介入代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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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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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后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1、发生工伤之后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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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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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请认定。
修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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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