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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我协商一致离职,约定最后工作日3月31日,然后在3月4日公司给我发了一份处罚通知,说我违纪违规,对我采取降薪降岗处理,我当场明确拒绝并书面要求他们按照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要求他们三天内给我答复,如果公司不理我,依旧给我降薪,请问3月31日的时候我还要去正常办理离职么。

劳动纠纷
2024-03-06 09:23:10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按照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员工手册等判定你的行为,是否构成违规违纪,并达到降薪降岗处理标准。
  • 如果是对方降薪的话,是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被迫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无故降薪降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建议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 当然去了,不然到时候算你主动离职处理了
  • 您好,协商不了您可以申请仲裁的呢
  • 您好,具体情况沟通下才能帮到您
  • 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多久呢
  • 您好,有签订离职协议吗
  • 公司无缘无故降职降薪,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
    如果不接受降职降薪,应尽量保持在原工作岗位工作,并拿好证据,立即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要及时维权,如果在被降职降薪后一个月内仍无反应的,视为接受公司的降职降薪行为。
    公司无故辞退或降薪,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克扣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
    3、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5、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 法律分析:公司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恶意调岗降薪,劳动者想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因此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继续按照原先协商的离职流程进行,即在3月31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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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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