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OA系统中发出离职申请 在12小时内无人审批的情况下又撤回申请记录 请问离职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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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OA系统中发出离职申请 在12小时内无人审批的情况下又撤回申请记录 请问离职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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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公司未审批您的申请,仅是一个发起而已,则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仍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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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既没有审批,你又撤回了。另外自己申请离职没有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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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离职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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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讲不清了,你要提供提出书面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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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生效的,你还是可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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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申请记录离职无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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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来说OA提交离职申请后,就会有相应的人员来找你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来讲,它不算书面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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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线上离职申请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效力的。同时需要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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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申请并不一定需要纸质版,但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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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