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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影响大吗

劳动纠纷
2024-02-28 10:53: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速裁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它们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案件而设置的。速裁程序是一种简化的诉讼程序,通常适用于案情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而普通程序则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它包括了更全面的诉讼流程,如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五个环节。普通程序作为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 实体上应该没有什么影响,主要是程序上,就是说审理的期限可能要长一点,出现了适用普通程序才能审理的一些案件,比方说案件比较复杂,对方反诉等各种情况
  • 你好这边咨询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 影响还是有的,不能说太大
  • 你好,这个影响是不大的
  •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有六个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2、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不同;
    3、合议庭组成方式不同;
    4、庭审方式不同;
    5、审查起诉的期限不同;
    6、审理期限不同。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有哪些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4、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5、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速裁程序是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是比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更为简易、灵活的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 速裁程序是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是比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更为简易、灵活的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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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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