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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临时工在场工作期间受伤,老板只肯出医药费不肯补予其他费用

劳动纠纷
2024-03-01 10:46:5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尝试理解客户的立场和可能的困扰。可能他们不清楚运费的具体情况,或者有其他的疑虑和误解。通过与客户进行开放、友好的对话,您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的疑虑,并有机会消除这些疑虑。
  • 你好,什么时候受伤的呢,伤势如何,现在老板态度怎么样
  • 你好,受的是什么伤的,临时工有什么能证明的?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工伤的问题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受伤如哈,有无鉴定的啊
  • 法律分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老板个人聘用临时工工作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由老板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受伤的临时工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如果老板不愿意赔偿的,临时工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的应当由雇佣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工地临时工人受伤的应当由雇佣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是如何受伤的,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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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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