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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体超市上班,上班期间摔倒摔着屁股和头,老板不仅不打电话慰问一下,还嫌我休息时间长,变着法子不想要我,把我辞退了。

劳动纠纷
2024-02-27 15:40:3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手头所有的证据,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上班期间导致的人身损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雇主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 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或社保部门支付医药费,可按规定休息养伤。
  • 你好,建议你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相应赔偿
  • 劳动者享有医疗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和病假期工资
  • 你好,就你描述的情况可主张由用工超市承担医疗费用。
  • 摔伤严重吗?老板最起码应该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 你好在吗!可以通过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这要看老板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是过失性辞退,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则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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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