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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写公公名字我也出钱了,可以分房子吗?

婚姻家庭
2024-02-26 10:59: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有出钱是可以分房子的
  • 您好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母亲全资出资,登记在母亲和您名下,那么此种情形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您名下财产份额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您丈夫可以分得您名下房屋份额的一半。
    (2)若母亲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母亲和您名下,此种情形下,您名下财产份额极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
    (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子是婚后买的,可是房产证是公公名字,离婚我们可以分到吗?这个问题关键是谁出资买的房,如果是公公出资买的房。房产证当然要写公公的名字。公公过世后房产作为遗产,直系亲属包括你都可以按比例份额继承。
    如果多人投资买房,那么就按投资份额分配房产。如果分配财产的时候,各说各的理,达不成共识。协商不成,那么只好诉请法院协调或者按照法律裁决。按照法院的裁定书执行,如果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委托拍卖行对房产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按照份额比例进行货币分配公平合理。
  • 根据参考资料的解释,对于你的情况,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关键是要确定你是否出资购买了房子。如果你也出钱了,那么在公公过世后,房产作为遗产,你作为直系亲属可以按比例份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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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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