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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么算啊

劳动纠纷
2024-02-28 19:09: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呢。工资的事可以向公司人事咨询。
  • 根据你的证据确定,建议进一步详细介绍。
    追问:我们是月工资,一个月一天公休,如果这个月有31天,一共上了29天,工资是日工资乘以29还是乘以30
    解答:有合同吗,根据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综合考虑。
  • 工资应该按照方法来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小时工资则=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工资应该按照方法来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小时工资则=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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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的构成包括:
    1、基础工资。
    2、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
    3、效益工资。
    4、浮动工资。
    5、年功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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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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