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2007年入职,2018该单位说是解体让我们签订解除合同,又给我们分配到同一系统的另一单位,我之前的原单位没给交保险,我想问问可否能给我补偿之前的保险

劳动纠纷
2024-02-23 12:01: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不交社保,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单位不交社保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不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首先公司需要对所欠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