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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三个人跟我发生口角,其中争吵过程中有一个人把我推倒了,我胳膊轻微摩擦,报警后,录完口供回到家,警察说夜晚监控模糊没办法做证据,动手的人是刚满十八岁的女孩

损害赔偿
2024-02-22 18:16: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不管对方是被“推倒”还是故意躺地上装作受伤的,当事人都应该马上报警,警察到现场处理。在互相没有伤害的情况下,警察应该会在现场进行调解。问清原因进行给双方讲道理,尽量尽快的把事情使双方和解。由警方对事件过程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应该要求对方到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要求警察协商调解处理赔偿的问题。
  • 你好!这个可以去报警处理的
  • 您好 那您这边是否有证据的
  • 您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故意伤害可以追究赔偿


  • 法律分析: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说细节帮到咱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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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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